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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財產分配協商

雙方從結婚時起,只要沒到法院登記夫妻財產(分開制),雙方財產一律推定為夫妻「共有」,為婚後財產(除非你能證明)。


例外則是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例如:贈與)之財產及慰撫金。婚後剩餘財產分配協商。


雙方財產差額平均分配的結果,如果對另一方顯失公平者,可以由法院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婚姻關係存續中的時間長短、雙方職業職稱及所得之差異、婚前是否有財產?或是婚後是否有共同財產所衍生的孳息,又或者是婚後是否有繼承到遺產?婚姻中一起努力所買的不動產是登記在誰名下?以上種種相關問題,你自己是屬於強勢或是弱勢是否先自行檢驗一下呢?


本人所寫的離婚協議書隨便一行字都可能影響到你能實際拿到錢的多寡,那你是不是要仔細認真思考一下要不要花這一筆費用委任我出面協商或是撰寫?還是要再多花些錢找專業大律師幫你走訴訟程序以保障你的法律權益?省專業的錢你只會要再花更多時間和金錢處理後續。


「贍養費」除非離婚不是你的錯而且你也沒有謀生能力,否則法院是不會判這種東西給你的,奉勸你不用太期待這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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